8月30日下午,新元筹建处综合办公室、工程科及质量科相关人员一行赴总监办、九分部、预制梁场、拌和站驻地进行“十公开”公示牌设置和现场公示情况的督导。
筹建处对各参建单位相关负责人提出了当前 “十公开”公示栏中存在的问题,传达了(冀新元办〔2018〕152号以下简称“方案”) 文件中的要求,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,要求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《方案》,落实好“十公开”相关要求,做好现场公开公示工作。